再说了,铠甲再好也没多大用处,李逍怎么说也是经略使,不用直接上前线,真要剿个匪什么的,那也是站在中军旗下的,不用亲自冲锋陷阵,他有自己的亲兵卫队,真的让人能够拿箭射到他身上来,那再好的明光甲,再好的山文防箭功能,再好的防砍的锁子甲,其实也没什么用的。
婉娘摸了摸肚子。
“再有一个月孩子就要出世了,你替他取好名字没”
给孩子取名字这事已经考虑了好久了,但李逍一直没有想到个合适的。
“如果是男孩,那就叫庆云。楚辞中有枉车登兮庆云的句子,庆云意为百福具臻、功成名就,简单却又霸气。”
都说给孩子取名男楚辞女诗经,李逍便也就随个大流,从楚辞中挑了一句。
“若是女孩的话,就叫蒹葭吧。蒹葭苍苍,白露为霜,蒹葭虽为芦草,但却坚强,我希望我的女儿将来不但能嫁个如意郎君,也能够独立坚强。”
“庆云、蒹葭。”婉娘喃喃念着这两个名字,觉得确实挺好的。
李逍要去百济,李家庄子很多人都愿意去。不过李逍并没有答应,这一次短则一年,长则两三年,庄民们也都有一大家子要养活。
最后架不住大家的热情,李逍只好答应从那些年轻的未婚小伙子里选了十来个,这些都是家中儿子多,且身强体壮,还多半会些拳脚功夫,简单枪棒箭术的。
最后精选了十八个十六到二十岁左右的少年,李逍给他们每家十贯钱的安家费,毕竟此去遥远,谁也不能保证一定安全。十六七岁的少年,也正是家里的劳动力,总不能让人家白跟着他。
他还答应,以后每月给两贯钱月钱,并包这些少年们的衣食。
“到了那边,若是有合适的百济女子,我给他们找一个做婆娘。”李逍笑着跟少年们的父亲道。
“哎呦,百济婆娘有甚么好的。”有人笑道。
“有就不错咧,娶个百济的婆娘又不要你家的彩礼,多省钱省事咧。”
“哈哈哈。”
大彪本来也是想去的,但现在他也管着一大摊子事情。李家的饭店如今已经在蓝溪、蓝田和长安开了七八家分店,凭着炒菜已经在京畿一带打响了名气,生意兴隆,财源广进,他这个大掌柜忙的很。
“你就留下来,看好饭馆这块,另外我们的碾磨坊、挂面坊也还要你多看顾。有空的时候,多回庄子里来照看下。”
大彪拍着胸脯,拍的砰砰响,“三郎你说这话太见外,当初若不是你带我们这些兄弟从江南来,我们都早没了。如今我的这一切都是你给的,我岂会不知感恩。”
“既然是兄弟,就别说那话,咱们有今天,也都是我们一起努力的。”
杨老夫子也要留下来管理书院,当初从江南跟李逍来的那十几个人里,最后就只带了张葱和刘蒜这两个少年。
两人跟在李逍身边久了,做事细心,李逍也用的顺手。
十八个佃户少年,便分做两队划在他们手下。
这二十人就算是李逍的亲随。
此外,便就是赵持满招募的那一团二百人雇佣兵了。
这二百余人的队伍,都算是李逍的部曲,部曲就是他的私人武装,也是他的亲兵卫队。
杨老夫子、赵大夫还有钱管家三个老头一人拄着根拐棍站在那里依依不舍。
“三郎,盼你一路保重,早日凯旋”
第340章 嗷嗷叫
告别了依依不舍的妻子妹妹,父老乡亲们,李逍骑着马,带着自己的队伍出发了。
一步三回头,眼里尽是不舍。
倒是那些年轻的少年们,他们倒更像是刚丰满了羽翼的雏鸟,早有些迫不急待的想要离开这个小山村了。
他们的脸上没多少离别愁伤,倒更多的是兴奋。
对他们来说,这个小山村呆了十几年,早有些呆腻了,他们也不喜欢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生活,整日面朝黄土背朝天,日复一日的苦日子并不值得期待。他们更想出去闯一闯,去见识外面的大世界。
跟着李三郎,去到那海之东,做他的部曲,或许有机会建功立业呢。
看着他们的样子,李逍想到了曾经的自己。记得他第一次离开家乡出远门,是自己外出求学。那时的他也是这个年纪,十七岁的年纪,去到一个千里之外的陌生城市,第一次离开自己的家乡,踏出那百里方圆。
那时的自己,似乎也是更多的怀有激动和期待之心吧。
只有在外漂泊久了,才会慢慢的开始怀念家乡,满是乡愁。
每个少年,今天都穿上了一套崭新的衣服,对不少少年来说,这辈子都还没穿过这么好的衣服,这新衣新鞋,都是李逍发给他们的,每人两整套新衣。
衣服全染成了蓝色,虽是麻布制成,可却很精神。配上一顶大沿的范阳笠,背上一个蓝布的背包,肩扛着一根红缨长枪,腰上再挎一把横刀,顿时就不再只是一个乡下田舍儿了。
隔着一条蓝溪。
对面的溪岸边上,玉濑一身红衣孤独的站在那里。
田野里,光着头的李恪过来。
“你既然舍不得他,为何不去李庄送他”
李恪了解自己的这个妹妹,以前她是多么潇洒的一个人,敢爱敢恨。若是她喜欢一个人,就绝不会偷偷的藏在心里,一定会说出来,会主动的去追求。
现在孤怜怜的站在这里,隔着蓝溪相送,这不符合她的性子。
玉濑目光一直盯着那匹黄马上的白衫李逍。
“三哥,我喜欢李逍,可是李逍不喜欢我。”
“这天下谁能拒绝的了我的十七妹”李恪问。
“我对李逍表白过心意,但他跟我说,她曾经爱过我,曾经。”曾经爱过的意思,便是现在不爱了。“落花有意,流水无情。当年,他喜欢我的时候,我没有珍惜,如今,却再回不到从前了。”
“那便是有缘无份了,李逍毕竟已经有了妻子,这样其实也挺好的。有的时候,喜欢不一定就要得到。你们现在这样也挺好,做一对知己,有时并不比做"qgren"差。”
“可我想和他做"qgren",我觉得这辈子,再没有一个男人,如他那样吸引着我,我觉得,这世上唯有他才能知我懂我。”
“可惜,你错过了跟他相遇的最好时候,或者说你们曾经在对的时候相遇了,但你没把握住。如今,造化弄人,便再做不成"qgren"了。”
“三哥,有的时候我真的好羡慕赵婉娘,甚至是妒忌她。我有的时候甚至会忍不住恶毒的去想,万一哪天赵婉娘出了意外死了多好,病死、摔死,可这种想法一闪而过后,我又恨我自己,恨我恶毒,我好矛盾”
“得不到的东西,总是让人最纠缠难过。想开些,顺其自然吧。”李恪劝道。
“三哥,你说我应不应该跟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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